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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环保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NO.130)销号确认表
索引号: hbj-10_C/2018-0622011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类信息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2日 17时32分05秒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县环境保护局 文  号:
 

利津县环保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NO.130*)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2018年6月

反馈问题

东营市利津县滨海新区银海三路山东奔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排污手续不齐全,偷排废水和刺鼻性气体,无污水处理设施,危废被当作一般固废私自处理,批建不符。上级有检查时就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

整改目标

立即拆除批建不符的设施及建筑,并恢复原貌。

整改措施

1、协助刁口乡政府将该公司未经批准建设了与生产图纸不符的液氮罐一个、反应釜两个、两个实验用反应釜全部拆除。

2、对批建不符的地基、拟建设的仓储厂房责令其停止建设

整改完成

情况

1、对山东奔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建不符的液氮罐及反应釜、2处仓库地基实施彻底拆除,恢复了原貌。

2、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立案查处并做出了1.7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